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在微博发文称白宇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(名誉权)案一审胜诉。被告发布多条针对白宇的侮辱、诽谤博文,被判构成对白宇的侮辱和诽谤,侵犯了白宇的名誉权。主审法官依法判令被告持续15日向白宇赔礼道歉,并向白宇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。
白宇工作室转发微博并表示:“我们尊重大家在网络中的合法权利,同时也坚决维护绿色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态、拒绝一切网络暴力和任何扰乱行业秩序之行为。目前该账号已被注销,另外,我方也会将本案全部赔偿款,赠予公益项目,助力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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